霍林郭勒市行政地图

通辽市行政

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

霍林郭勒市概述

基本概况

霍林郭勒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霍林河上游。总面积585平方千米,总人口7万人(2004年)。
市人民政府驻地邮编:029200。代码:150581。区号:0475。拼音:Huolinguole Shi。

地理位置

霍林郭勒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西北部,地处东经118°17′46″----119°46′12″、 北纬45°16'----45°46'之间,总面积585平方公里,西部、西北部和北部与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接壤,西南部、南部和东南部毗邻通辽市扎鲁特旗,东部、东北部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连接,处于"两盟一市"的交界处,距通辽市336公里,北距蒙古国直线距离120公里。霍林郭勒市有着储量丰富的煤炭资源,全国五大露天煤矿之一的霍林河煤田就在境内。2005年,霍林河煤田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全国13个大型煤炭基地。

地形地貌

霍林郭勒市地处大兴安岭南段西翼脊部,处在东北亚晚中生代的断陷带,是巴音胡硕至二连盆地群东部的一个代表性含煤盆地,地势四周高中间低,地形分为丘陵山地、堆积台地和冲积平原。丘陵山地是霍林郭勒市地形的主要特征,四周均有分布。西北部尤为突出,多为火山岩组成的中低山,海拔在1100--1300米之间。堆积台地波状起伏,幅度不大。海拔在870--1100米之间,分布在丘陵山地基部,相对高差20--50米,顶部平缓。冲积平原主要分布在霍林河及其各支流宽阔流域,河床平浅多弯曲。宽处可达1--2公里,流域两侧相对高差5--10米之间,并有较明显的阶梯。海拔在779--870米之间。境内最低点海拔779米,位于通霍铁路九孔桥处。境内山脉多为中低山,西北--东南走向,平均海拔1000米。

经济成就

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2006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50亿元,增长68.7%,人均GDP达到6.79万元。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完成0.9亿元、35.2亿元、13.9亿元,分别增长52.5%、65.1%、81.3%。三次产业比重分别为2:70:28,产业比重进一步优化。全市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跃升至中国西部百强县第46位,荣膺并位列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第53位。
经济效益稳步提高,财政状况明显改善。全市财政总收入实际完成6.87亿元,增长107.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36亿元,增长75%。人均财政收入9016元,比上年增加了4593元。
市场物价稳中有升。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升了2.1%。其中城市上升1.5%,农村牧区上升2.8%。分项目来看,食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类别、交通和通讯价格水平分别比上年同期上涨2.7%、7.5%、6.2%、0.3%;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等类别价格水平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 0.1%、0.3%、0.8%;衣着类与去年价格水平持平。
劳动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市单位从业人员1.19万人,其中:在岗职工1.1万人。年内有1366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其中安置"4050"和下岗人员318人。

环境保护

环保事业发展加快,全民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建立了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人员7人。划定自然保护区4处,面积48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1处,年内设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达100%。环境法制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年度施工的污染治理项目5个,完成工业污染治理投资1230万元。

历史沿革

据出土文物考证和史料记载,远在五六千年以前霍林河流域就有人类生息。境域内已发现数十处属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朝代人的居住遗址。发现的打制、琢制及磨制的石器和骨器等简陋的生产生活用具表明,当时的人们是以狩猎、畜牧和捕鱼维持生存。
春秋战国至秦时,属东胡游牧地。
两汉时是鲜卑人牧地。
三国至两晋时,是东部鲜卑游牧地。
东晋时,是契丹人驻地。
南北朝时为地豆于人居地。
隋、初唐,为霫人驻地。
唐末,皇权衰落,中原及南方陷入改朝换代诸侯割据的小分裂时代。契丹人耶律阿保机统一了契丹各部。辽时,属上京道临潢府辖地。
金时,为临潢府统辖地。
金末年,蒙古人兴盛,金政府为防御蒙古人南下,修筑总长近万里的金界壕。据史学家考证,金界壕从北往南有三条,第二条金界壕穿过市境40余公里。
元朝时,属中书省全宁路管辖。
明朝时,属奴尔干都司泰宁卫辖地。
清朝时,属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辖地。
中华民国初期(1912--1932年),属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辖地。
伪满时,1932年5月,设兴安总省,下辖东西南北四个分省,市境属兴安南省管辖。
1944年8月,划旧科尔沁右翼中旗管辖。
1949年8月29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决定,今市境划归扎鲁特旗,为扎鲁特旗北部三个努图克(乡)的游牧夏营地。
1969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十一团四连开进霍林河(五七镇),1970年1月,正式组建了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十七团。
1969年7月,划归吉林省。1979年7月,复归内蒙古自治区。
1975年6月10日,周恩来总理对开发建设霍林河煤田作出重要批示。
1976年4月至6月,共3 500名支援霍林河煤矿建设民兵开进霍林河。
1981年10月,为支援霍林河煤田建设,哲里木盟在此设立霍林河办事处。行使旗县级政府职能,并筹备建市。1982年2月,办事处正式挂牌办公。
1985年11月9日,国务院批准成立霍林郭勒市(旗县级)。辖区面积585平方公里,隶属哲里木盟。
1986年7月10日,霍林河人民以传统的那达慕形式。举行隆重的霍林郭勒市成立庆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