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苗族自治县行政地图

屏边苗族自治县概述

基本概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处云南省南部、红河州东南部。国土面积1906平方公里,最高海拔2590米,最低海拔154米,山地面积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00%。辖6乡1镇,76个村民委员会,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694个自然村,895个村民小组。居住着苗、汉、彝、壮、瑶等民族,总人口149101人,其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90%,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2%,是云南省唯一的苗族自治县。境内自然资源丰富,水能理论蕴藏量56.94万千瓦,可开发利用30余万千瓦,目前仅开发11万余千瓦;矿藏资源主要有锑、铅、锌、钨、锰等有色金属矿和大理石、硅石、花岗石、无烟煤、磷等非金属矿;被誉为“动植物资源基因库”的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长着许多古老而珍稀的野生动植物,现有野生植物188科3619种,动物35目111科555种;大围山原始森林和县内的珍珠洞、白河温泉、火山遗址、灵宝山石窟艺术、人字桥、烈士陵园、大睡佛等自然、人文景观以及瑰丽多姿的民族风情,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海拔1000米以下的热区可开发利用的荒山荒坡54.16万亩,适宜发展龙眼、荔枝、芒果等各种热带经济林果。
 
    屏边是云南省唯一的苗族自治县。境内风光秀丽,民族风情多姿多彩,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大围山以及“新现大睡佛”等自然、人文景观。大围山原始森林内,深藏着国家一、二、三级珍稀保护动植物,被专家誉为“动植物基因库”和“北回归线的璀璨明珠”。熊胆粉、熊胆酒等系列产品畅销国内外。境内大理石等矿产资源、水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
 
自然地理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处云南省南部,红河州东南部,北回归线以南,哀牢山东南段。位于东经103°24′~103°58′、北纬22°49′~23°23′之间。东面与文山州的文山县、马关县隔河相望,南同国家级开放口岸河口瑶族自治县接壤,西南与个旧市相望,北与滇南中心城市蒙自县毗邻。东西宽55.5公里,南北长63公里,总面积1906平方公里。县城驻地位于大围山脚下的玉屏镇,海拔1380米,距省会昆明380公里,距国家级开放口岸河口105公里。昆河公路、滇越铁路纵贯南北,历史上,屏边曾是古驿道“丝绸之路”的途经之地,是雄踞滇南的边防要塞。改革开放的今天,屏边是我国西南各省区到河口及东南亚各国的内陆交通要道,也是东南亚国家经河口进入我国内陆地区的第一站。地理气候 全县地势北高南低,在千百年来的水流冲刷、切割影响下,形成“四河”、“三梁”、“六面坡”。境内最高海拔(和平乡巴巴坡)2590米,最低海拔(白河乡三岔河)154米。县内高山横亘连绵,高于2000米以上的有巴巴坡、岩峰窝大坡山、老虎山、大黑山、大围山等。山溪河流,纵横交错,终年水流不断,水能资源十分丰富。主要河流有南溪河、新现河、绿水河、那么果河和金厂河,均属红河水系。气候总体上属低纬亚热带湿润山地季风立体气候,因海拔不同呈现出南亚热带、中亚热带、北亚热带和南温带4个气候类型。立体气候明显,年均降雨量1650毫米;年平均日照数1555小时,年平均气温16.5℃,年平均无霜期343天;年平均相对湿度86%。在全县的中低热河谷地区,有“天然温室”之美称。
 
 
 
历史沿革

     屏边,汉时为群舸郡进乘县地。唐南诏时为通海都督辖地。宋大理国为秀山郡下属的褒古部、强现部。元初为阿焚万户府舍资干户所。明代为临安府下属王弄山和安南长官司地。清代为开化府下属王弄里、安南里地。民国二年(1913年)设靖边行政区,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建县时,因“靖边”二字与陕西省靖边县雷同,取县内玉屏山的“屏”字和靖边的“边”字,合称屏边县,归第三行政督察公署辖。解放后,先属蒙自专区,1957年11月属红河州辖至今。1960年3月曾并入河口县,1962年3月两县分设,1963年7月建立屏边苗族自治县。
 
行政区划

     屏边县分设玉屏镇、新现、新华、和平、白云、湾塘、白河7个乡镇,下设76个村民委员会,694个自然村,895个村民小组。
 
  人口民族 境内居住着苗、汉、彝、壮、瑶等民族,2003年,总人口146160人,其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9.6%,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以内。
 
社会发展
 
 
   1950年以来,屏边曾为国家担负过援越抗法、援越抗美、对越自卫还击等重大支前任务,由于战争的原因,屏边丰富的自然资源得不到合理的开发利用,经济发展缓慢。1952年,全县总人口6.14万人,粮食总产量1.53万吨,生产总值282万元,地方财政收入1.48万元;有各级各类学校47所,在校学生286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37%,学龄儿童入学率29.04%;全县只有1所医院,共有医务人员26人,病床15张;有文化站1个,铁路和公路通车里程仅为76公里。
 
   改革开放之初的1980年,全县总人口12.24万人,粮食总产量2.62万吨,生产总值3560万元,其中:第一、二、三产业产值分别占73.56%、14.16%和12.28%;农业总产值1260万元,工业总产值268万元,地方财政收入103.54万元。公路通车里程264公里。各级各类学校382所,在校生1.54万人,占全县人口的12.58%,学龄儿童入学率70.76%,文盲率33.89%。有各类医院10所,医护人员196人,病床181张。有文艺团体1个,专业演职人员24人,文化馆(站)8个。
 
   改革开放以来,屏边县经济社会得到较快发展。2003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990年不变价)38953万元,比上年增长9.68%。其中:第一产业15986万元,占41.52%;第二产业9265万元,占22.28%;第三产业13702万元,占36.2%。人均生产总值2665.1元。完成工业总产值24687万元,增长20.45%;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2749万元,增长3.4 %;农村经济总收入21480万元,增长7.95%,农民人均纯收入1108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746万元。全县财政收入3176万元,增长32.2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723万元,增长26.41%;地方财政支出14224万元,增长27.42%。2003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2187万元,贷款余额23210万元。全年固定资产投资25251万元,增长23.35%。其中,国有经济投资10123 万元,占总投资的40%,其他投资10012万元,占40%,农村集体投资2797万元,占11%,城镇私人投资1057万元,占4.2 %。农村私人投资1262万元,占5%。全年全县房屋竣工208406平方米。
 
   农业 改革开放以来,在确保粮食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对种植业结构进行调整,初步形成粮、林、牧、菜、果协调发展的生产格局。2003年全县农业总产值(1990年不变价)2.38亿元,分别比1952年和1980年增加2.37亿元和2.25亿元;粮食总产57853万吨,分别为1952年和1980年的3.7倍和2.2倍;农民人均有粮358公斤,分别比1952年、1980年增加146公斤和280公斤;农村经济总收入2.15亿元,比1980年增加2.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08元,比1980年增加967元。屏边县长期坚持植树造林,1991年被授予“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称号,也是云南省林业基地县之一。截至2003年全县共完成人工造林38200亩,,森林覆盖率达43%。畜牧业在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2003年生猪存栏169521万头,出栏119711头,大牲畜存栏51269万头,全县畜牧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38.1%。
 
   工业 新中国成立时,屏边基本没有工业。改革开放初期,仅有农村小水电站、制药厂、农机厂、铁农具加工厂等小型加工业。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如今已建立起电力、建筑建材、制药、采矿、制粮、印刷等工业门类。主要工业产品有:糯米香茶、大理石、熊胆系列产品、黄磷、精锑、硅铁等。2003年全县实现工业总产值(1990年不变价)24687万元。“石林牌”糯米香茶曾获首届中华“陆羽杯”精品展和中华“申奥杯”食品展两个金奖。熊胆系列产品、黄磷、精锑、硅铁等产品,质量过硬,价廉物美,深受国内外客商喜爱,产品远销北京、上海、广东、香港等地并出口新加坡、泰国、越南等国家。水电装机容量81320千瓦,年发电量46711千瓦时,农村通电率99.68%。
 
   社会事业 科技创新有了新进展,“旱粮攻关”、“两杂推广”等成效显著,主要农作物先进适用技术覆盖率达95%,牲畜良种覆盖率达90 %,科技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逐年提高。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蓬勃发展。“两基”工作通过省人民政府评估验收,并经国家教育部审查认定,公布为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和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2003年全县有中、小学130所,教职工1534人,在校学生2314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76%。全县各乡镇实现有线电视联网,在全州率先实现移动电话乡乡通和村村通公路,乡村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均提高到90.2%。已基本形成县、乡、村三级文化网络,坚持文化建设“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优秀民族文化得以弘扬,涌现出一批精品节目,哈尼族舞蹈《扁鼓舞》和彝族舞蹈《赛》分别荣获国家群星奖银奖和铜奖;大围山民族歌舞团被授予“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全民健身运动得到蓬勃发展。农村初级卫生机构网络基本形成,人口出生率和自然??生机构15个,病床224张,医护人员288人,乡村医疗点23个,乡村医生98人。实施退耕还林63000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3%。累计建成沼气池13928口,全县农村沼气化率达48%。2003年,全县累计投入各类扶持资金2647万元,解决了农村特困人口6100人的温饱问题,巩固温饱不稳定人口2730人,全县贫困人口咯低收入人口从2002年的9.88万人降到9万人。
 
   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近年来,屏边县全面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心组织“扶贫助教献爱心”等社会公益活动,加强“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处理和防范工作,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依法治县全面推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成立了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完成乡镇撤并工作,认真落实政务、事务、厂务和村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行使广泛的民主权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严打整治”斗争取得新成果,全民普法工作广泛开展,“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县工作顺利进行。国防教育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取得新成绩,双拥工作进一步加强,巩固和发展了新型的军政军民关系。